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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香港司法獨立也要「壽終正寑」嗎?】

西米, Go!
5 min readJul 30, 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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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lunchtime,有朋友傳黎一則facebook貼文:

「粉嶺法院不批准四位曾經參予『7.27光復元朗遊行』示威者保釋,四人還押至九月三號,再上庭審訊。」

即係話,黎緊呢個幾月,佢地要係收押所渡過。反觀果班係7.21衝入西鐵站用藤條亂打人既鄉黑,就全部可以保釋。

究竟係遊行期間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(寶礦力定長遮?)既市民危險D?定係有組織有預謀,仲要畀各大傳媒全程直播佢地衝入車站、襲擊市民既黑社會危險D?點解反政府果邊無得保釋?點解親政府人士就可以保釋候查?

呢D就係大公無私、頭戴「光環」既法官,所做既「公平公正」裁決?唉,我真係唔X識。

羅冠聰facebook post,2019–7–30

既然唔識,就要搵下專家意見。原來早係幾年前,〈立場新聞〉有個專訪(註一),訪問高等法院退休法官王式英,篇文係咁講既:

  1. 點解有D人可以逃離法網,不被起訴?因為律政司司長不作起訴。

「香港的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司長全權負責。應否對某宗案件或某類案件提出檢控,是由律政司司長及代其提出檢控者決定。」

— 節錄自律政司官方網頁

高官問責制之下,律政司司長係特首提名,北京任命。係人都知,我地特首係由北京操控既小圈子選舉產生。特首拺得出黎、中共又放心確認既人選,唔使問阿貴,必定「愛國愛黨」。睇返主權移交以黎歷任司長:梁愛詩九十年代已經做廣東省人大、亦係民建聯成員;袁國強緊隨中共口徑,力撐「一國兩制白皮書」(註二)無干預香港司法獨立;而家呢個鄭若驊,唔使多講,係搞「送中條例」既始作俑者之一。

有晒前科,你仲信佢地決定起唔起訴果陣,無睇北京臉色,無淪為政治工具?反正我是不信了。

2. 邊個遴選常任法官

香港法官係由九人組成既「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」(JORC) 遴選,JORC成員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、律政司司長、兩名法官、一名大律師、一名律師,與及三名與法律界無關的人士(註三)。除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律政司司長係當然成員之外,其餘七人全部由特首任命。

特首係委任大律師同律師呢兩個位果陣,話就話須先諮詢大律師公會同律師會,但法例亦都列明,「行政長官可委任並無獲如此推薦的其他人」。即係話,特首有絕對權力,透過委任心儀人選入JORC,從而去影響遴選邊個做法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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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西米, Go!

西米,香港土生土長八十後。鐘意寫文多過selfie;鐘意睇字多過睇圖。夢想有一日搵夠水腳,出走到文明之地,是為「西米,Go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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