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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起初他們……】

西米, Go!
2 min readNov 7, 20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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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起初他們(中國共產黨)DQ梁天琦、陳浩天,
因為我不支持港獨,我不說話;

接著他們DQ梁頌恆、游蕙禎,
因為我覺得佢地係宣誓果陣玩野,自己lor黎衰,我不說話;

後來他們DQ姚松炎、劉小麗、梁國雄、羅冠聰,
因為我都無投過佢地,我繼續不說話;

此後他們DQ周庭,
因為我本身唔撐黃之鋒,我還是不說話;

最後,他們奔向我來,
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。」

今日,政府因為港獨議題,褫奪上述人士既被選舉權(基本法第26條),仲要不容你悔改,變相與中國 《刑法》既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」睇齊(註)。從此以後,只有中國共產黨認可既反對黨(a.k.a. 政治花瓶),好似民主黨、公民黨呢D,先有資格參選香港既選舉了。

Btw,作為務實理性既香港人係咪應該要諗:

遲下,係咪要「真誠擁護乜乜乜」,先可以入閘投考公務員呢(基本法第33條)、先有資格申請公屋(第36條)呢又?

利申: 西米真誠擁護基本法架!我好想繼續係fb ig發up瘋架!唔好DQ我言論自由(第27條)同進行文學創作自由(第34條)呀!

註:
「剝奪政治權利」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3章第7節所規定的一項附加刑罰,可以單獨實施或是和另一種主刑(例如死刑、有期徒刑) 共同實
施。 限制受刑人參與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的權利。

#DQ #Nazi #剝奪政治權利終身

(2018–1–28)

傳送門:西米Go昔日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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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米, Go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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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西米, Go!

西米,香港土生土長八十後。鐘意寫文多過selfie;鐘意睇字多過睇圖。夢想有一日搵夠水腳,出走到文明之地,是為「西米,Go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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