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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何不發動「禁制令」大戰?】

西米, Go!
5 min readNov 7, 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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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為左要贏呢場越演越烈既社會運動,不惜犧牲/收窄市民各種權利,係咁申請「禁制令」。無奈,法院本身係被動既,法官只能按現行法律黎判斷(亦有人質疑佢地聽從中共指示,要「三權合作」)(註一)。因此,我地見到政府陣營所申請既「禁制令」,高等法院往往有求必應,極速批准(律政司上晝入紙,下晝法庭就話OK):

大家如果細閱條文,不難發現以上禁制令所「禁止」既行為,其實全部本身都有相關法例去規管/禁止。政府如此多此一舉,在現有法例保障之下,額外叫法庭頒發禁制令,意在加强阻嚇性。佢想話畀市民知,呢D行為除左干犯刑事訴訟條例,亦同時干犯法院禁制令而已。

深層原因,係因為好多市民對政府/警隊甚為反感,去到寧願犯法,都要出黎示威抗爭既地步。不過,大部份香港人對司法制度仍然尊重,並抱有高度期望,未必願意「藐視法庭」。政府一邊縱容警隊以暴制暴;一邊籍法庭出面營造白色恐怖同寒蟬效應。希望雙管齊下,嚇怕奉公守法既「和理非」街坊,等佢地唔好再落街支持及聲援各區社會運動。呢一點,與林鄭三番四次公開呼籲市民與激進示威者割蓆(註二、三),係一致的。

就連親中電視台TVB都識得申請禁制令保護自己既時候(註四),好多人會問:點解市民呢邊唔主動申請禁制令(唔係司法覆核),去禁止警隊種種不守法、不恰當行為呢?例如,禁止佢地唔出示委任證、禁止佢地阻撓被捕市民打電話搵律師;禁止佢地係無法庭手令情況下,照樣衝入私人地方(商場、屋苑大堂)打市民;禁止佢地發射過期同有毒既催淚彈等等。一般市民唔識搞呢D法律程序啫,律師識呀嘛。一眾以法律專業做賣點既泛民議員,呢個時候,點解唔以資深大律師既身份出黎,為民請命呢?

就呢個疑問,可以從以下一篇報紙專欄搵到端倪:

大約兩個月前,多名資深大狀成立了一個工作團隊,專責探討可否藉禁制令阻止警察發射過期和有毒的催淚彈,經過多番商量後最終擱置想法。

法律界人士估計,這批星級大狀沒有出手,並非憂慮敗訴,而是不論勝負,無可避免會把法庭變成解決政治問題的工具;事實上,司法機構近年飽受批評,假如申請禁制令因為示威活動變得「常態化」,法庭恐會深陷政治漩渦,長遠損害市民對法治的信心。

— 〈信報〉香港脈搏,2019–11–6(註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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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西米, Go!

西米,香港土生土長八十後。鐘意寫文多過selfie;鐘意睇字多過睇圖。夢想有一日搵夠水腳,出走到文明之地,是為「西米,Go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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